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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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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1 22:42: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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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整治“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利辛县公安局正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犯罪行动,现面向社会广泛收集相关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2.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农民群众利益,造成群众心理恐惧,乡村干部不敢管的。
3.欺压村民百姓,强拿强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的。
4.倚强凌弱、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坐地纳贡、结伙哄抢的。
5.有组织、有固定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扰乱和威胁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威胁农村社会稳定的。
6.对乡村干部不满,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者依仗其家族、亲属势力或利用其物质财富操纵农村基层组织选举,插手基层公共事务的。
7.诬告陷害他人,利用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煽动群众,操纵闹事,破坏农村安定团结的。
8.受雇于人充当“打手”,残害无辜人员的。
二、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0558—8700794
     举报邮箱:lxxddh@126.com
来信地址:利辛县公安局扫黑办(世纪大道旁利辛县公安局5楼525室)

欢迎广大群众如实、积极检举揭发“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提供线索的群众,经查实后,公安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泄漏举报情况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利辛县公安局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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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3 11: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件事到最后一定会变成一件好事,如果不是,说明还没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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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3 11:5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人间贩卖黄昏,只为收集世间温柔去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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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3 15: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懂什么年少轻狂,我只知道胜者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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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09: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留着你心里的那道光吧,未来要有人靠它穿过黑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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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20: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向前走,苦才会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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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6 14: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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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6 18: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谁不是一边燃一边丧,一边拼命一边又不想活了,但是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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