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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拆除淮北高新区规划范围内违法建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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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6 15:09: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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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园区规划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园区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高新区高质量转型发展,同时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高新区管委会、烈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高新区规划范围内开展违法建筑拆除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情形主要包括如下: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三)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二、上述各类违法建筑物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由权属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高新区管委会、古饶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强制拆除过程中所涉单位和个人财物的清理、搬移、保管,由财物所有者自行负责。
三、对恶意阻挠或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四、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法建筑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561-3199522(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0561-7051005(古饶镇人民政府)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高新区管委会
烈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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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7 07: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子匆忙,不要错过落日与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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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9 01: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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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0 04: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是灯,工作是油,若要灯亮,就得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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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0 07:5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好的种子,不播种下去,也结不出丰硕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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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1 01: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昨夜遇见了怎样的泣不成声,早晨起来这个城市依旧车水马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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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1 19: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愿你所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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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2 10: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相信最好的自己,不负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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