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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2名造谣者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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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0 10:58: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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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宣城公安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谣言,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现将2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近日,辖区居民袁某在明知信息为虚假的情况之下,发布视频称:“湖南16岁孩子由于长期点外卖,喝碳酸饮料,导致双肾衰竭,经抢救无效身亡”,该内容在某短视频平台被大量浏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郎溪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居民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近日,辖区居民吴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将一条来源不明的视频转发至自己的短视频账号,视频声称康师傅部分饮品含有农药“多菌灵”,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郎溪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居民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对在网上蓄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宣城公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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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1 17: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躲起来的星星也在努力发光,你也要努力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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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4 20: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中值得高兴的事情太多,别把目光都盯在那些让你不愉快的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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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5 10: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一定要站在自己所热爱的世界里,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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