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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屋能否对半收取物业费?官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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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8 00:16: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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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安徽空置商品房对半收取物业费,该网友写到:当前安徽省针对空置房屋物业费仍按照全额收取,对于空置无人居住房屋的业主实际上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没有享受到服务但是却还要交全额物业费,目前周边省份已经实行折扣收取,安徽能否对空置房屋收取对半物业费,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
1月25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回复:《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对未入住、未装修房屋物业费减免,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处理。您的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会同价格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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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0 11: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只有一次 你要活得畅快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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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1 03: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安徽人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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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 12: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不是因为没有信念而失败,而是因为不能把信念化成行动,并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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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 07: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所有将来,皆为可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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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3 05: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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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3 12: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走了那么远路,发现家才是最温暖的。见了那么多人,发现母亲的笑容才是最美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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