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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最新通告!事关宾馆业、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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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7 00:21: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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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宾馆业、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扩散风险,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对宾馆(酒店和民宿)、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主体责任。宾馆(酒店和民宿)业主及从业人员应当熟知疫情防控政策,熟练掌握疫情防控常识和应急处置流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严格内部管理。宾馆(酒店和民宿)从业人员“非必要不出市”,积极配合做好核酸筛查,在岗期间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及时向所属社区(村)报告,按规定到发热门诊就医。

三、严格登记报告。宾馆(酒店和民宿)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入住规定,对入住人员及访客测量体温,扫验安康码、行程码,查验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询问个人14天内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发现红码、黄码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向所属社区(村)报告。

四、严格房屋出租。按照“谁出租、谁负责” “谁用工、谁负责”“谁收留、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流动人口信息如实申报制度。将房屋出租给非贵池区常住居民的出租房主、房屋中介机构,以及招录、使用非贵池区常住居民的用工单位,必须及时向辖区派出所登记报告。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不符合防疫要求的,立即停业整改,验收通过后方才可恢复经营。宾馆(酒店和民宿)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出租房主、房屋中介机构、用工单位知情不报、瞒报、漏报,引发疫情或有传播严重风险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池州市贵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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