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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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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30 01:06: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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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6日下午,王某某从上海驾车至我市雨山区,居住在某小区其朋友尹某某家中。3月29日上午,王某某、尹某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查,王某某、尹某某违反马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有关规定,未主动接受检查登记、向所在社区报备,且未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二人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某、尹某某立案侦查。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认真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对扰乱防疫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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