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安徽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691|回复: 0

寿县犬管办快速处理一起公共楼道养犬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3-8 10:37: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站内容均来自网络,本站只提供信息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2023年3月7日,犬管办接到新城区楚都一期小区居民反映:有住户在一楼公共楼道喂养犬只,目前犬只产下一窝幼犬,犬吠扰民,特别是母犬护崽,居民进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接到反映后,犬管办马上组织人员赶到现场,联合周寨社区工作人员向附近居民了解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将母犬捕获。在处理过程中,刘姓养犬人前来,表示完全服从养犬管理,立即将犬只移入室内。
《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第二十三条规定养犬人不得在居民区楼道、露台等公共区域养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免责声明
1. 本论坛所提供的信息均来自网络,本网站只提供平台服务,所有账号发表的言论与本网站无关。
2. 其他单位或个人在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事先获得该帖子作者和本人的同意。
3. 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但并不代表本人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本网站将及时删除相关内容。
懒得打字嘛,点击右侧快捷回复 【右侧内容,后台自定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