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城市论坛 发表于 2022-5-12 23:52:27

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滁城“炸街车违法整治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随着天气转暖和疫情防控形势好转,我市城区部分道路“炸街车’超速、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干扰市民正常生活,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为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自即日起进一步加强滁城“炸街车”违法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炸街车”主要类型
专门用于场地竞赛的机动车,各类违法轰鸣扰民的大排量机动车;擅自改装排气管的机动车;擅自改装动力的机动车;非法拼装的机动车,没有合法证明来历的摩托车。
二、“炸街车”主要违法行为
噪音扰民、非法改装、闯红灯、超速、随意变更车道、无证无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擅自拆除或损坏车辆消音器等违法行为。
三、法律责任及处罚标准
1.擅自拆除或损坏车辆消声器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200元罚款。
2.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0元罚款。
3.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4.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追逐竞驶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对于从事过非法改装、追逐竞驶、噪音“飙声”等违法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并自行纠正:大排量机动车在城区道路行驶时要自觉做到不轰鸣、不扰民。对于拒不纠正的,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科技设备采集、综合分析研判、多点位布控等方法,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严惩严处。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拨打“110”对“炸街车”进行举报,警民携手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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