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user 发表于 2022-5-1 09:19:27

信访何时休,昨夜又起风

扛起顶风的大气
      明天就是国庆节。祖国同庆,可是国庆节成了我坐牢的永恒的纪念。也是当时歙县主要领导的意思,权力凌驾法律之上的又一佐证。事情的起因是我校教师集体签名举报,不能公平解决。2016年9月1日我去歙县教育局纪检书记程应莲反映问题,结果遭到教育局长汪天平的恐吓,威胁和殴打。为了保护自己,我拨打了110,没想到,徽城镇派出所办案民警许磊等人利用权力恐吓威胁等手段,逼迫我承认汪天平的手是我咬破的。我不是罪犯,我是受害者,不得已我签了“城下之盟”被强行拘留三天。1. 出来以后,我多次向公安局,纪检委,信访部门反映此事,没有一个部门来我处了解情况。难道他们都在等三个月以后审讯录像消失吗?然后,来一个死无对证。歙县这些部门够黑的。请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2. 9月1日我被徽城镇派出所办案民警许磊等人利用权力恐吓威胁后的十几天,我又被县公安部门的人传讯到北岸派出所,又遭到几个民警的恐吓威胁。档案中居然没有记载。谁派这些民警来的?目的是什么?请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3. 真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举报有罪)”。希望中央公安部来人督查“歙县9.01教育事件和办案民警许磊”,还我一个公平。


亲爱的省巡视组:关于歙县公安部门回访的一封回复信《歙县9.01教育事件》的处理是权力腐败的一个缩影。理由如下:任何事件的处理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在有四大疑问:1.汪天平的手划破点皮硬说是我故意伤害。请问我脸上的伤,手上的皮伤难道不是汪天平对我的故意伤害?如果否认,这不是天下笑话吗?这是哪里来的强盗逻辑?2. 再说,事情发生时,在场只有三个人,程应莲已经被突如其来的情况(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吓得瑟瑟发抖,又是谁来证明是我故意伤害汪天平的?如果是程应莲说的,那就问题很大,不得不让我怀疑案件有人造假。3.再说案件中出现的一种奇怪现象:我没有向歙县人民政府(政法委)提交申请复议,可是在来人的谈话中却说,有政法委申请复议的答复,这不是造假又是什么?难道歙县所有部门都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专门等待上级检查。4.再说作为110的举报者,徽城镇派出所三次把我带进审讯室,为什么汪天平没有一次被带进。我的人权在哪里?这就是中国社会的公平?事实再一次证明:强权之下,只有野蛮、腐败和独裁,没有正义。5.为什么歙县公安部门大动干戈地派出几大人马奔赴北岸派出所传讯我,又没有任何记录。他们来干什么?(恐吓、威胁才是真正目的)作为歙县9.01教育事件的处理警察许磊,连这点小事都处理不好,他又是如何被提拔为徽城镇派出所的副所长?这不是辛辣的讽刺吗?这不是歙县公安局领导在涮自己的耳光吗?亲爱的省巡视组,您们还在指望歙县公安局秉公办事吗?
   一个法治的国家的权力是用来服务国家和人民的。如果权力滥用,就是法治的失职;权力失控了,就是法治的无能;权力腐败了,就是法治的天敌,所以依法治国,必须依法治权。依法制权,必须依法治官。这世界最龌龊的人是掌握权力公职人员,写着骗人鬼话,说满嘴的道义,欺压百姓;他们义正言辞地说着谎话,睁着眼睛说着瞎话,还不相信举报人说实话。我多么希望《国际歌》再一次响彻长城内外,响彻大江南北,响彻全世界。                                    张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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